中冶重工唐山公司荣获中国二十二冶集团行为安全之星活动“优秀组织单位”;褚海鹏、芦海春荣获“行为安全之星”称号。
活动中,中冶重工唐山公司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制定了《争当“行为安全之星”活动方案》,通过开展正向激励活动,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、规范一线人员的安全行为,促进全体员工从“要我安全”向“我要安全”转变,从根本上降低和杜绝现场违章作业问题的发生。
过程中,执行“表彰激励”机制,各项目部按月进行活动评比,发放相应奖励,统计“行为安全表彰卡”发放台账;公司安全环保部定期组织车间开展“行为安全之星”评选,并发放相应奖励。
中冶重工唐山公司全体职工将以获奖同志为榜样,持续强化“安全”意识,提升安全能力,把争当“行为安全之星”活动中激发出来的活力转化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的动力,以昂扬的斗志,谱写中冶重工跨越式发现新篇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