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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
来源: 作者:二十二冶020 发布时间:2020年08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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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各机关部门、项目经理部:

  为配合集团做好我公司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,现将唐人考字〔2020〕21号《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并于8月25日中午下班前将本部门报名情况反馈至人力资源部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关于做好 2020 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

各县(市)、区职改办,各有关单位和个人:

       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 2020 年度中级注册安 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冀人考发〔2020〕28 号)要求,为做好我市 2020 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
        一、考试时间、地点及科目 2020 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 11 月 14、 15 日举行。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,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 区流动参加考试造成疫情防控压力,今年考试地点设在各市。具 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: 11 月 14 日 09:00-11: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:00-16:30 安全生产管理 11 月 15 日 09:00-11: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14:00-16: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(7 个专业)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”(客观题)、“安全生产管理”(客观题)、“安全生产技术基 础”(客观题)、“安全生产专业实务”(主客观题)4 个科目。 其中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”“安全生产管理”“安全生产技术基 础”为公共科目,“安全生产专业实务”为专业科目。 “安全生产专业实务”科目分煤矿安全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 全、化工安全、金属冶炼安全、建筑施工安全、道路运输安全和 其他安全 7 个专业类别。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全部科目,免试 1 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 3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应试科目,免试 2 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 试科目,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。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,报名参加 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,考试合格后,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 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。 “安全生产专业实务”为主客观混合科目,应试人员答题前 务必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(试卷封二)和作答须知(专用 答题卡首页),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 区域内作答。 应试人员应试时,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进入考点 时需扫描健康码、接受体温测量(“河北健康码”显示为“绿码” 且体温正常(37.3℃及以下)方可参加笔试),全程佩戴口罩(入 场照相时应摘下口罩),具体可参考《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- 2 -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》(http://www.hebpta.com.cn/hebpta/Item/ 2310.aspx);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、2B 铅笔、橡皮、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。考场上备有草稿纸, 考后统一收回。

        二、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《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 印发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〉和〈注册安全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应急〔2019〕8 号)规定执 行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,报考人员应 在工作地、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。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具有良好的业务 素质和道德品行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 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: 考全科 : 1、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 业务满 5 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满 7 年。 2、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 务满 3 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5 年。3、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 业务满 2 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- 3 -满 3 年。4、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满 1 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2 年。 5、具有博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1 年。 6、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,从事安全生产业 务满 3 年。 报名条件中“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”,按照《应急管理部办 公厅关于印发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 业参考目录〉的通知》(应急厅函〔2019〕410 号)执行。 免一科: 符合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》中的中级注册安 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,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 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,可免试《安全生产技术基础》 科目。免二科: 符合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》中的中级注册安 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,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 称,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10 年的人员,可免试《安全生产管 理》和《安全生产技术基础》2 个科目。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。 过渡办法: - 4 -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,新旧 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: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 2018 年 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(考全科)且取得 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(含中专学历人员),继续报考中 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(考全科)时,其 2018 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 规定的 4 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;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 员,2020 年度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,参考《注 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》中“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 师职业行业界定表”,选择报考专业类别。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 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(含中专学历人员),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(增报专 业)。

        三、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。考试组织机构 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、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 报考人员。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 容,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,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、准确、 完整、有效,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。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 历证明、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 审核。资格审核部门(机构)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 核查,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。考试组织机 - 5 -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 理。(一)告知承诺适用对象。相关报考人员须通过告知承诺制 报名参加考试。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, 或者因严重、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 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,须到所属考区进行现场 资格审核。 (二)告知承诺方式。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 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。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 相关信息,并签署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 诺制报考承诺书》(电子文本)(以下简称报考承诺书),不允 许代为承诺。 (三)失信管理 1、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 (机构)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,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 绩无效处理。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,已缴费用不予退还。 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(老考生)经在线核验或者 人工核查后,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按报名无效处理;如因年限 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 无效处理。 2、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、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 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 - 6 -行为的,按照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 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1 号)处理,记入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。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 3、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,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, 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,完善“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”的联合惩戒 机制,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 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,实施联合惩戒。失信应试人员信 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,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。

        四、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、公正,确保考试安全,省、市各级考试 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、行业行政主管、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, 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,切实采取有效措施,坚决打击涉假骗考、 替考、团伙舞弊、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,对各种涉考违纪 违规行为“零容忍”。 根据人社部第 31 号令有关规定,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 行为的,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,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考试诚信档案库,记录期限为五年;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,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,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 档案库,长期记录。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,严禁替考、伪造证件、抄袭、使用通 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;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 试卷和答题卡(纸),防范他人抄袭,杜绝试卷雷同。 - 7 -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,如被甄别为雷 同答卷的考试答卷,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(含抄袭人和被 抄袭人)。

         五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、网上审核或现 场审核、网上缴费的方式组织。 (一)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时间:2020 年 8 月 24 日至 9 月 2 日 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(http://zg.cpta.com.cn)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(www.hebpta.com.cn)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。报 考人员最晚于 8 月 31 日前完成注册,8 月 24 日至 9 月 2 日网上 提交报考信息(务必完成“报名信息确认”)。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,系统通过全国一体 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、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、政府部门内部核 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、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 验,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。 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,补充完善个 人信息,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。(学历、学位信息系统审核 后无法修改或删除,如果因填写错误等原因未通过的,可重新添 加一条学历或学位信息,每个人最多填写五条。)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 - 8 -证(社保卡)。 1、注册在线核验通过人员、注册在线无法核验人员报名。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,注册无法在线核验报考 人员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图 片,须本人签署《报考承诺书》,不允许代为承诺。各市考试机 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。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,显示 “通过”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。 2、部分科目免试报名。承诺符合免二科条件的报考人员在 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,同时上传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证书图片。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。报考人员及时查 看资格审核状态,显示“通过”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。 3、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。注册在线核验未通过以 及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,或者因严重、 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 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,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,须 本人签署《报考承诺书》,不允许代为承诺,及时打印报名表。 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,于 9 月 2、3 日,到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进行现场人工核查。报考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进 入审核现场时需扫描健康码、接受体温测量、全程佩戴口罩。现 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,显示“通过”后完成网上缴费 后即完成报名。 (二)网上审核和现场审核 - 9 -网上审核时间:2020 年 8 月 24 日至 9 月 2 日(周六日不休) 现场审核时间:9 月 2、3 日 地点: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(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B 段二层大厅,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口西南角) 电话:0315-2827463 现场审核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: 1、打印报名表 1 份; 2、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 印件 1 份; 3、2002 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 息网(简称“学信网”)免费申请本人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备案表》,下载自行打印 1 份,网址: https://www.chsi.com.cn/; 2008 年以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免 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(电子报告),下载自行打印 1 份, 网址:http://www.cdgdc.edu.cn/cn/; 4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。 5、增报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 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 复印件 1 份。 6、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原件,复印件 1 份。

       六、考试收费 - 10 -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,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。 为防止出现“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,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 平台费用未到账”现象,进而导致报名失败,请广大报考人员务 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,在 9 月 7 日 17 时 30 分前重新登录考 试报名平台并查看“缴费状态”。若显示“缴费成功”,即完成 报名。根据人社厅函〔2015〕278 号和冀价行费〔2013〕54 号文 件有关规定,收费标准为: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 56 元,主观题 科目每人每科 64 元;报名费每人 10 元。

       七、打印准考证 11 月 6 日至 11 月 13 日,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 行打印准考证。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,视为主动 放弃参加考试。

       八、考试大纲 2020 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《中级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(2019 版)》为准。有关考 试大纲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。 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 邮编:100012 电话:010-64965024 64913859 网址:http://book.chinasafety.ac.cn

       九、其它 - 11 -1、河北人事考试中心监督举报信箱:hebzcks@126.com,唐 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监督举报信箱:ts7463@163.com。 2、各县(市)、区职改办,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,做好 考试报名指导、服务工作。提醒考生关注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微 信公众号(微信号:tssrskszx),考试有关事宜将通过以上平台及时发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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