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我司发现有个别单位和个人冒用我司名义,利用我司承建的长春空港综合管廊及市政路网项目工程,虚假分包合同和虚假委托授权书,从事工程转包等违法犯罪活动。现我司严正声明如下:
1、凡冒用我司或以项目工程分包商名义,通过工程转包、工程分包等方式,索取钱财的行为均属违法犯罪行为,我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;
2、我司工程分包单位,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转包、违法分包承包工程;
3、我司合作供应商,均登记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,可登陆网站公开查询。
4、我司从未投资设立“中国二十二冶集团一公司”;
5、宁祥博非我司法定代表人。
特此声明。
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
2021年8月5日